2010年5月29日

得救見證:天父的愛 - 余梅清姊妹(張世光執事岳母、甄美蘭姊妹家慈)

感謝神,讓我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日的文千歲福音粵曲佈道會中接受了主耶穌,在零九年十一月,正值八十高齡時仍能受浸加入教會,成為神家裡的一分子,現在我回想不論是時間、是時機、我何時蒙恩、我何時蒙上帝揀選,這一切一切都是神的計劃與恩典。感謝讚美祂。

這佈道會是教會(尖沙咀迦南堂)假尖沙咀街坊福利會舉行的。要我去佈道會的原是四子(迎順)所邀,但遭我拒絕了;後來女兒(甄美蘭)再次打電話來請我去聽聽福音粵曲,我想我反正閒著,便跟了她去,這兩張入場券原是另一位姊妹因為無暇出席而轉贈給我們的。

一直以來,我跟隨丈夫的信仰,婚後更跟隨家姑上香拜偶像,直至女兒美蘭結婚,因為女婿張世光是個基督徒,他把我的女兒、四子迎順及五子迎沛都帶進了教會,在九龍迦南堂決志信主、受浸、參加聚會。(當尖迦要獨立時,兩個兒子轉到尖沙咀分堂聚會,女兒女婿仍留在九迦事奉。)

每逢過年過節,我就忙著做糕點拜神,讓家人享用,但兒女們都愛錫我,時常勸我不要太辛苦,不如來歸信耶穌吧,別再理會這些繁文縟節了,丈夫卻一直抗拒這事。三年前當四子迎順在巴哈馬工作,他也曾越洋寫信勸我不要再拜偶像,但我心中以丈夫為首,所以一直沒有信主。

直至零八年十一月二日的福音粵曲佈道會,我聽到芯姐(文千歲太太)在台上見證說是她先信主的,然後再去影響她的丈夫文千歲,結果,丈夫後來也了信主。她的見證提醒我要先踏出一步,於是,我就放膽走上台前,接受主耶穌為我的救主及個人的主。

今年我八十歲了,回想我的人生,兩歲失去父愛,一直卻一無所缺,豐衣足食,還可以讓我接受教育直到小學畢業,後因母親身體欠佳才停止上學。

原來天父的愛一直拖帶著我走人生路。婚後,我一直在家相夫教子,從未踏足社會工作。我的生活圈子很小,所以我說話仍有濃濃的鄉音。我是獨生女,但神賜我一個大家庭,共有二十人,我有六個兒女,七個孫兒女,一家人相處融洽、開心、幸福。深信這全是天父的恩典!主耶穌說︰「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麼?」(太七:11)

現在我跟隨兩個兒子到尖沙咀迦南堂聚會,我更迫切為丈夫祈禱,希望他早日信主,讓一家人不但享受天倫之樂,祈盼有天更能同享天父的愛、屬天的喜樂。我感謝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