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

基督徒分別為聖的生活 - 曾立坤弟兄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基督徒內心平安的最大攔阻,就是慣於把生活分為兩部分:神聖的和世俗的。因為這兩部分是分開的,而同時在道德上與靈性上是無法共存的,我們常從這一部分來回地跑到另一部分,如此就造成我們分裂而不統一的生活。我們的苦惱,是因為要同時在兩個世界中生活;一個是屬靈的,另一個屬自然的。


從亞當的後裔的地位來說,我們在地上過活,受肉體的限制,有人類所遺傳下來的軟弱和疾病,單是往在人群中,就要我們整年辛苦勞碌,用許多心思去注意和照顧這世界上的事情。和這相對的,就是我們在靈裡的生活。在這方面我們享受著一種高超的生活,為神的兒女,得著屬天的地位,並且與基督有親蜜的交通。


如此我們整個生活,分為兩個獨立的部分,我們認識到兩類不同的事情。第一類事情,我們做的時候會覺得滿意,哪些事情會討神的喜悅,這些就是神聖的事,通常是指禱告、讀經、唱讚美詩、參加崇拜,諸如此類發自信心的行動。和這些神聖的事相對的,就是世俗的事,例如吃飯、睡覺、工作、照顧身體等許多平凡無味的事。


這就是一向所謂聖和世俗相對的說法。大多數基督徒,都陷在這種理論的圈套裡,無法滿意地調和這兩方面的要求。他們想在連接兩固國度之間的一根繩上行走,結果無論在哪方面的平安都得不著,他們耗盡精力,表現狼狽,心中的喜槳也完全失去。我相信這種痛苦全是不必要的,主耶穌基箱就是我們完全的榜樣,在祂裡並沒有分開的生活。祂在父神的面前,從嬰孩一直活到在十字架上受死,沒有一點這種的緊張。神悅納了祂整個生活的奉獻,在祂的行為中,沒有分別甚麼是祂自己的,甚麼是天父的。祂簡單地用一句說話來表明:「我常作祂喜悅的事。」(約八:29)


保羅勸告我們,凡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並不是一種敬虔生活的理想,乃是由聖靈啟示出來完整真理的一部分,應當視同神的話一樣,予以接受。這叫我們清楚看到,我們可以在生活的每個細節都歸榮耀給神,保羅特別提到「吃」和「喝」,這是我們和所有會滅亡的動物日常所行的最普通的事,既然這樣普通的事都可以榮耀神,我們就很難想像,還有甚麼事不能為榮耀神而作的了。最後願我們渴慕得著滿有安息的單純的心,在聖靈裡過著豐富的生活,使我們生活中的每個動作,都為了事奉神而作。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