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7日

靈修之我見 - 徐國榮執事

「靈修」是一個宗教性詞語,伊斯蘭教和佛教等宗教都有其靈修方式[1]。基督宗教就是指;天主教、基督教和東正教,他們在靈修方面,各有方法和傳統。

基督教的靈修學,建基於聖經的基礎,追求個人成聖的生活和物、我關係等方面。廣義的靈修是指藉着萬物皆可認識神和親近神。這要熟識聖經方為尚策。

基督教更正了天主教在教義和傳統的錯誤,但對於歷代歷世的傳統還沒有足夠的時間來達到共識[2],如建立修院和修士制度的美好傳統,應該被基督教所接納和推行。

有人比喻人是收音機,必須校正到「上帝的電台」,人才能聽見神的聲音。綜觀靈修的方法,首先是處理好自己,然後藉着聖經、詩歌、靈修書籍和大自然等,親近神。在靈修中經歷神,與神對話,得到改變和更新。

人是由靈、魂和體組成,我們要處理好自己——魂(情緒)和身體(健康和狀態),那麼靈就較能釋放出來與神相遇。歷史傳統至今有許多方法,例如:運用呼吸吐納和身體收緊和放鬆運動;默念耶穌禱文;抄經[3]等等,皆可預備自己進入相交。由於每個人的性情不盡相同,我們應該各自有所選擇,務求在靈修達到與上帝相遇的美好境地。靈修是實踐性大於知識性,是自求多福的!

[1] 與別的宗教不同,我們是與創天造地的神相遇溝通,祂是一位有情的他者(天父)。
[2] 自1517年馬丁路德改革以來,基督教還不足五百年,而且基督教的宗派分立,各自發展,失去天主教式大一統的優點,比較難達致一個共識。
[3] 抄聖經的目的,是使靈修者進入安靜、專注與 上帝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