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6日

檢視愛神的心和意 - 林瑞霞姑娘

聖伯納德在《論愛神》中,論及人愛神的四個階段:

愛自己
1. 愛自己不愛神
2. 為自己的緣故愛神
3. 為神的緣故愛神
4. 為神的緣故愛自己
愛神

1. 人只愛自己不愛神
第一階段是我們未認識上帝前,根本不曉得愛神。我們只會看自己的益 處、只愛自己。

2. 人為自己的緣故愛神
當人遇上患難、身處逆境、受到打擊等,便會想到從神那兒找幫助。這時候,人去到神那裡,是因為要解決自己的問題,為要得著幫助。聖伯納德說,我們是為了自己的緣故而去愛神。這是第二個境界。

3. 人為神的緣故愛神
再高的境界是:當人持續的親近神,就會慢慢的被神改變;當我們嘗過主恩的滋味,我們就不想離開神。當我們的靈性日漸進步,我們就不再為自己的益處去愛神,進而會為了神本身去愛神,去追求神。如保羅所講:願意丟棄萬事,當作糞土,為了使神得到榮耀。如此,我們來到神那裡不再單為了世上的事,而是全心、全意、全人的愛神,正如有一首詩歌說:寧願有耶穌,勝於一切。這是為了神的緣故愛神的境界。

4. 人為神的緣故愛自己
人為了神的緣故愛神,原是最高的境界,可是我們每天仍然在現實的生活中過活;然而,在我們全心全意愛神的同時,也改變了我們在世的生活態度。在現實的生活中,我們懂得愛惜自己,但這刻卻不再是為自己的緣故,而是為了神的緣故愛自己,並使自己有好的身、心、靈來事奉神。

我們有否想過自己正在甚麼的境況中?申命記六章4-5節: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這裡所說是「盡心、盡性、盡力」。主耶穌也引用這段經文說明愛主之道,在馬可福音12章29- 30 記載耶穌的說話:「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兩節經文的分別是:耶穌更要強調的是「盡意」,意思是全心全意,不是半心半意、三心兩意、心思疑惑或猶豫不前的。這兩處經文在愛神的誡命上,都教導我們要完全的、全人的、沒有保留的、用整個心靈投入去愛神。

在教會慶祝60周年的各項事工推展得如火如荼之際,正好讓我們重新作階段性的檢視:今天我們愛主的階段落在哪裡。昔日若非計志文牧師有「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的「心」和「意」,建立教會和肢體,而各位先賢前輩也盡力「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承接傳遞使命,今天我們的光景和位置也許要全然改寫。

站立在60個年頭這個歡喜快樂的歷史轉捩點中,我們這一代,能否在「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的教導和反思上,作有力的承傳呢?